文明养犬不是小事,
稍有不慎,就可能“惹祸上身”。
香洲区持续加大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批“任性”养犬人已被依法处理。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区共行政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290宗,其中罚款5宗、警告285宗。以下为近期曝光的典型案例,希望能给所有养犬人士敲响警钟。
案例一
犬只冲出店铺追逐,女子受惊摔伤
2月26日晚8时38分,珠海市公安局前山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士报警。她称,自己正骑电动自行车载女儿途经香洲区泰和广场背街内部路时,突然有两条犬只从一间商铺内冲出,对其追逐吠叫。她受惊吓后车辆失控倒地,右膝受伤。
经调查,涉事犬只为一只黑色中华田园犬和一只米色蝴蝶犬,均未佩戴犬牌、未拴犬绳,也未办理养犬登记。犬主系前山绿城花园一商铺业主。案件调查中,犬主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向受害人道歉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最终,前山派出所依法对犬主处以罚款500元,并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责令其在三个工作日内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同时加强日常管理。
案例二
商业街遛狗不拴绳,当场被查
2月19日,珠海市公安局南溪派出所民警在香洲区万科城市中心商业街巡查时发现,一名犬主遛狗未使用犬绳,且该犬只未办理养犬登记。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南溪派出所依法对犬主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其三个工作日内为犬只补办登记手续。
案例三
流浪犬现身星园市场,警方迅速捕获
4月7日,珠海市养犬登记香洲服务点接群众反映,星园市场附近有流浪犬出没,对过往群众构成安全隐患。接报后,养犬办迅速组织执法队员赶赴现场。因现场地形开阔,搜捕难度较大。经执法队联合梅华派出所民警耐心搜寻、协作配合,最终成功捕获该流浪犬,并送至香洲区犬只留检中心妥善处理。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
养犬人应当依法为犬只办理登记,
外出时使用犬绳牵领,
主动避让行人,
不得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文明养犬,
既是对他人负责,
也是对自己负责。
编辑:于晓晓
初审:李方彪、王建瑞
复审:蔡振丰





